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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诡谲(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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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夫人死的时候,可是提也没有提过建王一句,而且话里话外的意思,分明是只有她一个人知道戒指的秘密。

    一位成年的皇子,在自己的封地上,可谓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他为什么会对一枚戒指感兴趣?

    这戒指虽然戴上后能听懂狗的语言,算得上是稀世珍宝,可也不是什么能发挥大作用的物事。建王这样的人,什么都不缺,也值得花费这么大的代价来得到它?

    从身份上而言,沈家虽然是公卿之家,可建王元皇后的次子,因着元皇后和前太子接连去世的关系,当今圣上对他异常宠爱,甚至把他的封地放在了富庶的江南一带,这是从前,是前所未有的事情。

    如果建王当真想要这枚戒指,又有站得住脚的理由,以皇上对他的看重,这根本不是什么难事。

    更不必说沈夫人不过一介妇孺,还能为了这事得罪皇上和王爷不成?

    除非,建王有不能言说的目的,唯恐被人知道,所以不得不用这样腌臜的手段......

    沈宛就想到了几个月后,即将发生的嘉峪关大变。从那一天开始,大周朝就变了天。也正是从那时起,建王为自己铺开了一条登基之道。

    难道这枚戒指也是建王夺嫡的关键之物?

    可眼下看来,它根本发挥不了什么作用啊?

    如今养狗的人家并不多,就算她想用这个戒指训练狗探听消息这样的事情都做不到,更不必说谋国这样惊天动地的事情了。

    虽然想不通建王为何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得到这枚戒指,可沈宛心中只有一个念头:绝对不能让建王得到它,哪怕有朝一日要玉石俱焚,她也在所不惜。

    “那么,你为什么要杀绿萝?”尽管心里是惊涛骇浪,沈宛还是语气平静的问出来了。

    有心虚之色从秋云眼中一闪而过,可在沈宛幽深的目光中,她似乎无所遁形,只得硬着头皮说道:“我想要用钱买通她,她不从,结果起了争执......”只怕根本就不是起争执这么简单吧。

    分明就是绿萝不肯被收买,以她的性子,当时可能还说了别的话,譬如要来告诉自己之类的。秋云为了灭口,才下此狠手。

    沈宛就想起了当时沈夫人身边的大丫鬟海棠,那时候她也一样被大太太收买,心中固然不愿,却虚以委蛇,保住了性命。和她相比,绿萝耿直的有些傻气,可就是这点傻气,让人一点也恼不起来,只觉得心酸。为了钱帛出卖主子固然让人不齿,可若当时她应下来,私下再找机会和她说,恐怕就不会是今天这样的结局吧?

    也正是因为这种耿直,让人对这凉薄的人心还有一点希望,不至于彻底死心......

    沈宛眼眶微湿,深深吸了几口气,才渐渐平复下来。该知道的已经知道,沈宛也不想在此处多待下去,她迫切需要找个地方静一静,想想下一步该怎么走。

    门被推开的那一刻,她看见了在外面满脸焦急的马连珠,心中一暖,正欲说话,却听见秋云撕心裂肺的声音:“小姐,我也是被逼无奈,他们拿了我家里人的性命要挟,我也是不得已的!”

    沈宛的脚步顿了顿,却没有停留。背后是秋云的哭声:“求小姐放我一条生路,我母亲也有几年没有见过我了......”随着她的走远,声音越来越低。

    天渐渐亮了。

    沈宛站在院子的中央,望着这四四方方的天空,良久无言。

    经过一夜的大风,叶子刮落了不少,那几株梧桐树,也露出几分萧条之色。沈宛蹲下身去,随手捡起一片叶子,摩挲着上面的经络。

    这一条条,就好像人生的路,交错纵横,一朝走错,就无法回头。

    沈宛毫不怀疑,经过这件事以后,以后每走一步,就有无数个坑在等着她。

    绛紫早已叫了大夫来候着,马连珠胳膊受伤以后自己随意包扎了一番,并没有在意。但这是沈宛的一番好意,她自然不能拒绝,由大夫亲手包扎过后,听了半晌应注意的事项,才折返回了院子。

    沈宛早已进了屋子,正懒懒的靠在炕上,手里抱着一个竹制的小手炉,上面刻着一句她念不出来的诗。绛紫正半蹲着替她揉捏小腿,屋子里静悄悄的。

    马连珠看着,心事重重,欲言又止。

    “有话就说吧。”沈宛也不是喜欢为难别人的人,静静的看着她问。

    “我......”马连珠脸色微红,支支吾吾的,片刻后才说道:“我只是觉得,秋云也是事出有因,她也是可怜人......”

    沈宛眼中的暖意一扫而去,她目光灼灼的盯着不安的马连珠,一字一句说道:“这世上,比她可怜的人比比皆是,怎不见别人做出这样的事呢?”对绿萝下那样的狠手,可不是仅仅要敲晕她那么简单,那是存心要杀死她。若非绿萝顽强,此刻她早已要替绿萝收尸了,也不会这样轻易就让秋云露出马脚。

    沈宛知道,马连珠心地纯善,她有心要将她培养成自己的左膀右臂,自然不想她在这事上留下芥蒂,解释道:“你想想看,绿萝受了那么重的伤......后来秋云又潜伏耳房,想要再次杀死她。”

    马连珠一愣,若有所思。

    “有许多人,他们处在更恶劣的环境里,遭遇过更悲惨的人生,可是他们依旧在做一个好人。所有以种种理由来伤害别人的人,都没有值得同情的理由。与其同情这些为非作歹的人,不如去好好善待那些在凄惨的环境里,坚守着自己的大义,默默无闻的人。”

    沈宛说完,长长的叹了口气,“也许人就是这样吧,你只看到了秋云的惨状,也不曾想过,绿萝也是别人家的女儿,若是她因此而死,她家里人该有多伤心。到时候,惨的又是谁呢?”

    “是奴婢太浅薄了。”马连珠满脸羞惭,不好意思的垂下了头。

    沈宛又不是要和人诡辩,自然不会在这事上和她多作计较,转头吩咐绛紫:“昨晚我院子里遭了贼,那贼先是躲在园子里,伤了绿萝,结果半夜潜进我院子时,又遇见了起夜的秋云,如今秋云也受了伤,好在有护卫把守,没什么大损失。只是可惜贼的身手太好,被他趁乱逃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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