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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零零章 精兵简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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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场发生在史密斯兰的七日战争虽然结束了,但由于路面积雪依然很厚,河道也依然处于冰封状态,所以李永吉除非不要那些装备了,否则他只能继续呆在史密斯兰。

    有鉴于之前作战过于凶险,手头还有很多美军俘虏,加上不远的埃文斯维尔市还有一个规模不小的詹姆斯河军团能够威胁到自己,所以李永吉加强了警戒力度,大肆采购军用物资跟大规模修筑营垒的同时,还开始了对全军进行了整肃军纪的行动。

    在之前的战斗中,李永吉的地面炮兵部队损失惨重,原因就是他们曾经被美军的偷袭部队所俘虏,并且美军曾经利用这些缴获的火炮跟人员,对远征军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后来为了不让美军利用这些火炮给远征军造成进一步的损伤,所以莫海文才当机立断,用舰炮摧毁了这些火炮。

    对莫海文的这个行为,李永吉也是相当赞成的,当时的情况,不是心疼火炮的时候,如果再延迟一下,说不定就全线崩溃了。

    再加上炮兵损失前后,对比一下美军的冲锋效果,这都说明在战争过程中,火炮的威慑效果要强于机枪冲锋枪这些速射轻武器,不管是进攻战还是防守战,都是不可或缺的东西。

    所以,这一次过后,李永吉对炮兵开始重±,视起来,催促张信达赶紧弄来一批新火炮,最好是大口径的火炮。

    可惜,由于要的太急,张信达手头也没有大口径火炮,没法给李永吉提供,不过他也有办法,迅速找同行淘换了一批63式107毫米轻型牵引火箭炮,那都是要卖给某非洲军阀的,总数不算太多。只有48门,配火箭炮弹5760枚。

    除此之外,还有一批69式火箭筒,总数达200条,配1000枚火箭弹。

    另外,张信达还给李永吉及时提供了一批铁丝网,手榴弹,地雷之类的东西,尤其是地雷,张信达有个朋友。正好有一批美国产的m18a1阔刀地雷,数目很多,足足有三千颗,全部给了李永吉。

    张信达还说了,如果用的好,就会联系国内,准备进口一批66式定向雷,这个国产的地雷比阔刀地雷便宜多了,效果却一点不差。

    至于李永吉更喜欢的迫击炮以及大口径火炮。这个还需要时间,总之不是一时半会儿能成的。

    不管怎么样,经过张信达的多方操劳,总算是给李永吉的远征军又弄来了一批火炮。虽然目前只有火箭炮跟火箭筒,不过配合舰炮的话,效果还是很不错的。

    在购买武器的同时,李永吉开始大规模的整肃军纪。其中公开处决了一批玩忽职守者,以起到震慑全军,以儆效尤的目的。

    事实上。这种公开处决的方式,还真的很有作用,比什么政治鼓动都有效,此后李永吉都不需要多说什么,部队的精神面貌立刻就焕然一新,执行效率提高了很多。

    这也让李永吉明白到,对此时的国人来说,你给他们太多好处,给他们讲太多大道理,其实作用很有限,甚至就算你搞出种种监督措施,比如又是军法处,又是宪兵队的,但在没有实质的严刑峻法之前,依然效果有限,他们似乎有一种本能,能自动自发的侵蚀任何的部门,把所有人都拖下水。

    就好比这次的事情,也就是李飞的那支防守港口的部队,之所以敢在战争期间就躲起来睡大觉,原因就是这个营从上到下都被腐蚀了,这不但包括一般的军兵,甚至连监督的宪兵队,也跟着腐化堕落了,所以才对这些事情睁一眼闭一眼,压根不往上报。

    说白了,此时的这批人属于惩罚型的,你不给他们点颜色看,他们是不会认真听话的,而好的待遇呢,则会加快这种腐化与堕落。

    归根到底,还是这些官兵的素质太低,大多数都没什么雄心大志,所以一旦看管的松了,立刻就自发的偷懒耍滑。

    明白这个原因之后,李永吉除了公开处决一大批涉事人员,用血淋淋的人头警告众人外,还对现有的纪律检查机构进行了改革,实行纪律检查参谋化。

    在过去,李永吉训练这支梦之师的时候,很多东西都是照搬禁卫军的东西,包括纪律问题。

    在禁卫军里面,负责军队军纪方面的部门,一共有两个,一个是军法处,一个是宪兵队。

    其中,军法处类似法院,只管审案子,不管抓人,而宪兵队呢,只管抓人,但无权审案子,无权定你的罪,只有经过军法处开军事法庭,进行审判过后,才能说你有没有罪。

    由于军队的特殊性,加上之前比较仓促,所以军事法庭里面没有陪审团,只有所谓的观察团,而这个观察团,都是由高级军事参谋人员组成,实质上就代替了陪审团。

    这么做,是因为参谋人员相对更有文化,所以让他们出头陪审,效果要好一点。

    但现在看来,这么做的弊端很多,最关键的一点,就是效率太低,尤其是宪兵队抓到人后还要送去军法处审案子,这一来一回相当费时间,在民间还可以,军队里要是这么拖沓,很多事情就说不清了。

    也正因为这个军法处与宪兵队分离的制度,所以让很多宪兵队的人不乐意抓人,因为抓到人费事儿不说,还不一定能定你的罪,又容易得罪人,费力不讨好。

    所以时间一长,当初那些年轻的宪兵人员很快被腐化了,他们发现军中的不法现象后,通常都是收点钱,说两句注意,然后就睁一眼闭一眼。

    军法处呢,也很乐意这样做,因为宪兵队不把人送过来,他们就能更清闲一些,不用忙了,反正军法处审案子的时候有太多人盯着,他们根本就收不到好处,所以干脆当闲差得了。

    要不说呢。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在当前这种情况下,不管李永吉拿出多先进的制度,要是不玩点狠的,下面的人很快就能把你的优秀制度弄一个千疮百孔,根本就顺畅不起来。

    这一次,李永吉不但用一大批人头狠狠的震慑了下面的人,还决定把军法处与宪兵队这两个部门合并,都归到参谋部的麾下。

    也就是说。军法处与宪兵队都属于参谋部的下属部门,部队的军纪问题,还有政治鼓动问题,全部归参谋部负责。宪兵人员成为独立的纪律检查部队,直接归参谋部负责,并由各级参谋人员直接统辖。

    另外,为了更好的控制部队,执行参谋建在连上的政策,也就是在连一级部队中。必须建立一个参谋科,配备一名连参谋,外加一个组的直辖宪兵。

    平时,连参谋除了负责帮忙连长参赞军务外。还要负责部队军容军纪的审查,另外对部队官兵的思想方面,也要加强控制,比如嘘寒问暖。深入基层啥的做法,都是标配。

    如此一来,参谋部就能加强对基层部队的控制。再也不像过去一样,只能当个随军的军师或者监军一类的角色了,而是掌握了更大的权力。

    毫不客气的说,这样一搞,各级部队的参谋长,一下就从原来的清高职位,变成了位高权重的职位,几乎只比各级部队长官低一点,比副职长官还高,成了各级部队实质上的二把手。

    换言之,经过这么一番改革,部队就成了部队主管负责战斗决策,部队参谋负责军队日常,副官只能当替补的这种三驾马车的局面。

    比如说在一个连队,连长依旧是一把手,负责部队的行军作战,而连参谋长不但要帮助连长制定作战计划,还要负责部队的日常生活,成了二把手;至于原本的二把手副连长呢,则只能当替补,在连长没挂掉之前,最多能说两句话,就地位与权力而严,比连参谋要低,成了三把手。

    部队原先的参谋,大都是一些年轻的读书人,他们大都没有多少军旅经验,只不过是比较懂文化,识字比较多而已,要是在古代,这些参谋也就是一些随军文书之类的。

    虽然这也也不能保证一定能清如水,但至少经过这么一番变更,能在短期内保证效率,至于长久性的问题,那是个漫长的建设。

    反正李永吉算看出来了,就算你把后世美帝的政策拿到现在用,这群中国兵也能给你玩出个花来,所以与其玩什么民主公平,更加集中的独裁说不定更好。

    而且,部门多了,权力分散了,也不是什么好事儿,根本就找不到什么公平,反而牺牲了效率,很多人因此不作为,出了事儿互相推诿。反倒是把多个部门集中起来之后,反而能够加强效率,让人无法推辞责任。

    就好像现在,纪律上出了事儿就不必找很多人了,直接找参谋长就行,这就是所谓负责人制度。一旦明确了负责人,那么这些人也就无法推脱,为了自己的官帽子跟小命,至少短期内,他们是不敢乱来的。

    这实际上就是在精兵简政,也就是把一些冗余的部门裁撤合并,从而换来更高的效率,以加强部队的战斗力,避免再次发生因为疏忽大意而损失惨重的事情。

    在做这些的同时,李永吉也开始把健康的美军俘虏分批向后方押送,这样做除了减轻自己的负担外,也是害怕这些人会闹事儿,尤其是万一有敌人来进攻,这批人再闹事儿,那可就不是开玩笑了。

    为此,李永吉对美军俘虏营看的很严,并且设置了重兵,并且提前给看守的部队主官说明了,一旦有敌人来攻,这些俘虏务必要能第一时间全部干掉。

    这些俘虏兵虽然多,足足十万多,但因为都是手无寸铁,所以如果是有组织的进行屠杀,还是相当容易的,这跟他们之前形成组织,拿着武器狂冲猛打是有决定性差别的。

    因此,如果提前做好准备,万一有个不对劲,比如那个什么詹姆斯河军团打过来了,李永吉就不跟他们玩什么仁义之师了,绝对会第一时间把这些俘虏先干掉再说。

    而为了给自己提供更大的缓冲,李永吉继续把雪豹突击队派了出去,进行更大范围的进行侦查,侦查范围甚至扩张到五十公里外,防止再被打一个措手不及。

    就在李永吉的严阵以待中,他很快就听到了一个消息,那就是埃文斯维尔的詹姆斯河军团,没有继续在埃文斯维尔停留,而是一把火烧掉了埃文斯维尔,然后继续向后方的路易斯维尔撤走了。

    原来,本杰明带着詹姆斯河军团与伯恩塞得的新弗吉尼亚军团分道扬镳之后,并没有向埃文斯维尔前进,而是就地停留,并且派出了三支侦察部队,去跟在新弗吉尼亚军团的后面。

    原因倒也不复杂,那就是本杰明想看一看新弗吉尼亚军团能不能达成目的,能不能打败中国人。

    如果觉得伯恩塞得能成,能打败中国人,他就带兵回去,好分一杯羹,要是觉得不行,那就继续撤退。

    之前,伯恩塞得的军队跟李永吉的远征军打的如火如荼,本杰明也是相当眼热,如果不是部队里面缺粮(当初分道扬镳的时候,他把大量粮食给了伯恩塞得),说不定本杰明立刻就要带兵回去,与伯恩塞得的部队回合攻击!

    总之,就在伯恩塞得的部队与李永吉的部队打生打死的时候,本杰明已经带着部队抵达了埃文斯维尔,不过由于有探马的回报,所以本杰明以为这次说不定能赢,于是迅速收集粮食,然后准备带兵去支援伯恩塞得,实质上是为了抢功劳。

    谁知道,本杰明刚做好准备,带着兵马与粮草出了埃文斯维尔,要去支援伯恩塞得的时候,刚走到一半路,就听到新弗吉尼亚军团被全歼的消息!

    这让本杰明吓了一跳,根本不敢继续进攻,立刻掉头,又扔下辎重,然后轻装简从,迅速跑回了埃文斯维尔。

    此后,本杰明又在埃文斯维尔狠狠的搜刮了一大批粮草跟金银珠宝,然后为了阻拦中国人可能的追击,同时也是为了毁灭罪证,干脆一把火烧掉了埃文斯维尔,也不管当地民众怎么想,自己带兵一溜烟的跑掉了。

    詹姆斯河军团的士兵都是外地人,不是埃文斯维尔本地人,所以对搜刮的事情并没什么抵触心理。

    事实上,在这个时代,美国人攻城的时候,也是烧杀抢掠的,哪怕对自己的同胞也是如此。南方军在开战之初,之所以打仗那么猛,归根到底是因为害怕北方军攻进家园后的烧杀抢掠。

    因此,觉得情况不对,以坚壁清野的名义,在当地搜刮一顿再跑路,也并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情,别说本杰明,就算其他的联邦军将领,这样的事情也没少做。

    好比当初的格兰特,他带兵入侵田纳西州的时候,也没少搜刮当地的财富,要不是搜刮了当地财富,他的部队也不会兵精粮足,要知道单纯靠后方运输,那是绝对不够的。

    不管怎么样,听到詹姆斯河军团跑掉之后,也让李永吉缓了口气,至少短期内,他不会再遭受进攻了,而时间拖的越久,他的战斗力就越强,因此,他才不怕拖时间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