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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一三章 再别霍尔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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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码头上多达数百的人们,这会儿都已停止了欢呼声。

    出了这样的闹剧,再兴高采烈的欢迎回家什么的,也没有太大的意义了。

    甚至于,他们中的某些年轻人,还在暗暗为乔治的行为叫好。这年头,不管是华夏,还是美帝,亦或是其他的种族国家,都不缺乏愤青之类的热血斗士,区别不过是……有些执着于在键盘上行侠称霸,而有些则……说干就干。

    弄架飞机撞个大楼啥的,或是偷运些军火,在电影院里放个烟花什么的,咱都见识过了不是?

    但丁翔没有如他们的愿,更准确的说,是露茜的处理方式……很让人为其称道,包括那些夹杂在人群之中的美帝愤青们。

    “乔治,如果你还想我们能继续下去,那就别在丢人现眼,赶紧回去换套衣服。记住了,你不光是我露茜的男朋友,还是新星公司的高管。”

    看到美帝版的唐吉诃德同志以无比仇恨的眼神,狠狠的盯了丁翔足足几秒时间,然后便头也不回的转身离去……

    丁翔“嘿嘿”谄笑两声:“那个……不好意思,露茜,貌似给你添麻烦了!”

    “少来,这不正是你想看到的吗?还有,你给我添的……只是这些吗?”

    “呃……”

    这么耿直的妞是会……好吧,即便人家再耿直,丁翔也对昨夜还给人家添了……许多的事实,无法否认。

    “谢谢大家还能够记得我,也谢谢大家为新星镇做出的贡献。虽然,我已经离开了美帝,但我仍是新星镇的荣誉公民,我视这里为……我的第二故乡,不管我人在哪里,我都会与你们同在!”

    肉麻的话,丁翔还能说上几句的。毕竟,对于新星镇,他还是有一定的感情。

    而更甚于此的,则是霍尔西小镇,还有那个已经更名为霍尔西联合牧场的草青水碧之地。

    俄勒冈州所处的纬度,与帝都相差不是很大。恰逢初冬时节,联合牧场的草场已经渐有枯黄,天池中的水更是冰凉彻骨。

    丁翔独自驾着一辆全地型车在牧场中转了许久,甚至还到丘陵地中,看了看那片最初由拉姆发现的松露园地。

    但他唯一没有到的,是龙园!

    那里,才曾经是他真正的家。如今,已经有了新的主人入住,据称,还是一位从华尔街退休的金融大享。人家并不在乎牧场的收益,或许只是为了……它曾经奇迹之地的名头。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曾悄悄的来。轻轻的挥一挥手,作别西天的云彩。那池畔的码头,那隆起的山丘和列兵般的花旗松,还有那一望无垠的草场,和溪边低头饮水的老牛……”

    联合牧场大门外笔直的乡间公路上,丁翔在准备登车的时候,呢喃着淫了一首湿……改编自情圣的那首成名之作。

    “Boss,走吧,时间差不多了,镇上的晚宴就要开始了。”

    拉尔夫的情绪也有些低沉,说起来,他才是土生土长的霍尔西镇人。虽然,他的家人,也同样早就都移民去了华夏,去了军马山谷。他也很清楚,一经此别,或许他能再回到这里的机会,并不会有太多。

    除非他选择从天马牧场离职……但那样,他回到这里又能做什么呢?就算是想重操旧业,做个牛仔恐怕都很难能找到工作。

    如今的联合牧场,并没有他这种传统牛仔的位置,人家早就实施了全面的工业化。

    而且,除了天马牧场,他又能去哪里赚到足够的钱,可以让母亲的病知到医治,让妹妹可以无忧无虑的读书和成长呢?

    对了,貌似他的妹妹也已经找了个华夏男孩做男朋友。

    “呵呵,如果连凯特琳都要定居在华夏的话,那我还回美帝来为了什么呢?”

    拉尔夫微不可见的摇摇头,把目光投向了同样站在车子边,踟蹰不前的丁翔身上。他有些不懂,如果他这个霍尔西镇人对这里还有些留恋的话,“那Boss是在缅怀着什么呢?是天马牧场在这片土地上崛起的那几年?还是……露茜那个小姑娘?”

    “应该是前者吧!”

    拉尔夫有些不敢确定,如果换作是他……光是在镇上,他的情人就有几好个。如果每个都放不下的话,那他根本就无法随丁翔远走华夏。

    而且在他看来,“Boss已经娶了那么多的老板娘,怎么可能还对一个容貌并不是非常出众的露茜恋恋不舍呢?”

    素不知……

    丁翔“噗”的一声,吐出了嚼里嘴里好半天的草茎:“轻轻的走,正如我轻轻的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丝云彩。”

    “沃特?Boss,你是说……”

    “没事!走吧,去镇上!”

    丁翔闲的蛋疼,才会给拉尔夫解释什么是再别康桥,话说那还得拐到英帝去不是?再者,以他们的华夏语水准,就算是在华夏生活到老,估计也用不到这等情诗媚词,等到他们儿子那辈或许还差不多。

    当然,丁翔也相信,以海豹们的收入和他们相当受华夏女性所推崇的身份地位,这帮家伙想要泡妞……根本也用不到什么情话,摆个Poss自有许多会狂扑上来。

    这么说,虽然有自贬同胞之嫌,但眼下的华夏社会风气,就是这样。

    没看连那些黑人哥们,都在华夏大行其道吗?

    外来的和尚好念经,外国的月亮比华夏的圆……

    “玛蛋,我就不信,歪国仁的鸟……”

    想到这儿,丁翔偷瞥了一眼拉尔夫的裆下,这厮号称天马牧场的头号种马,比白马斯诺还要更种马那种。据称,拉尔夫在美帝时,便已经荣膺百人斩。到了华夏后,更是如鱼得水,这会儿,怕是千人斩都挡不住他了。

    每次放假出去鬼混,回来时诺曼都会抱怨:酒吧里的妞眼神都有问题,一个个的只盯着拉尔夫。弄得他们只能捡队长挑剩下来的。

    “那个……Boss,有什么吩咐吗?”

    到底是最优秀的退役特种兵,拉尔夫的反应意识还是相当敏锐的。丁翔那不怀好意的目光,让他不禁打了个寒颤,连说话都有些打颤。

    “嘿,没事!告诉大家,尽量不要喝太多酒,明天一早,我们就回波特兰,然后直飞帝都!”

    “收到!Boss,放心吧,伙计们都知道轻重。在没离开美境之前,我们一口酒都不会喝的!”

    “你确定?就算是泰勒、奥布里她们敬你的酒,你也不喝?”

    “呃……嘿,一点点,我保证,Boss,我绝对不会误事的!”

    玛蛋,就知道这厮藏了心眼。喝不喝酒不一定,但今晚,估计够他忙的。希望他别被人家的男人给堵住,那样……可就热闹了。

    咧了咧嘴,丁翔发现自打又来到美帝,他心底的小恶魔就偏偏被唤醒了一般,连想法也越来越恶趣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