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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城邑公敌

作者:鸡丁爱马甲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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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公堂上,官员对此案非常重视:杀商人?开玩笑!等于断城邑的生路嘛!

    话说各城既然不能靠打战、抢别人的东西来发家致富,那么要发展,“唯二”的两条途径就是自己搞生产、以及经商。

    自己生产出来的东西,除了米直接可以吃、鱼直接可以烹,这一类自己享用的以外,其他还不是要靠经商交换,才能换到钱、以及换到更多的好东西,让生活进一步的提高质量。

    说来说去,都要靠经商。

    经商不是靠关起门来,嘴皮子上下一碰编出来的。经商要靠出门去,千里万里,一脚一脚、一蹄一蹄跑出来的!

    这路上有黑旅馆吃人,那还了得?断了商路,就是截了商家命脉,也就是伤了城邑的财源!

    本地官员把此案放到“城邑公敌”的地位来审核。

    案件事实很快就清楚了:

    老板娘其实一点都不老,真真正正称得上是位“大姐”,而不是“大娘”。她是十六岁就怀了嗳嗳。怀的时候,男人说去行商,一去不回。老板娘在等待中,迅速的变疯、而且苍老下去,而且变成了个瞎子、半疯子。

    但是杀人的并不是她。

    她是华城出身,也确实有功夫,杀几个行脚商容易得很。但杀人的仍然不是她。

    她把功夫传给了女儿嗳嗳。她半疯的脑袋里,觉得女儿比她命好,找了女婿,也会出门,但总能回来。有时,女婿不在家,她担忧的问女儿:“嗳嗳,他不会不回来了吧?”

    “不会。”嗳嗳总是很笃定的说。

    因为嗳嗳把所有想离开她的男人,都变成了砧板上的肉。

    除了家传的拳脚之外,她还用一点儿毒,也就是厨房里毒老鼠毒蟑螂那种,有时候还加上农田里农夫们毒虫子那种。厨房伙夫有多恨老鼠蟑螂,农夫们就有多恨虫子。他们拿的药,能有多毒有多毒,只要别把他们自己毒死就行。

    嗳嗳借了这份毒,加上拳脚招呼,很容易很容易就把性命解决掉了。

    之后才是比较困难的部分。

    杀人,最困难的不是“杀”,而在于“处理”。华城有一种很高端的药,叫“化尸粉”,撒在伤口上,能把所有死了或者还活着的肌肉组织,都化为黄水。这种药太霸道了,华城君严格限制流通。还有一种更高端的药,听说能把人头缩小,然后拈入口中服用——这不是邪门歪道,是正宗剑仙传说!——幸亏后来失传了。

    总之,这两样药,旅馆里都没有。

    幸亏人类的聪明才智,在这个问题上能够百花齐放想出各种好主意。嗳嗳也无师自通、因地制宜的想出了她的自己的好办法。

    男人性命消失之后,剩下的那具肉体,她赶紧划一刀,趁血还没完全凝固时放净,又像收拾羊、牛、犬一样,把腹腔割开,别的内脏却暂且不论,胃肠先拉出来洗净。

    只因毒由口入,先入胃、一部分经血脉运抵全身,另一部分则进了肠道。

    她在毒性刚发作时,就趁机下手了帐性命,然后赶紧放血、洗肠胃,大部分毒性就消失了。

    嗳嗳又把肉也都清洗一通。

    她一向爱清洁,专门引了水从自己院子里流过。平常的被单、衣物,或者厨房里一些东西,她自己动手,冲得干干净净的。冲这肉也容易得很。

    污水流出去,跟厨房的污水混在一起,一会儿也就流净了。

    嗳嗳把肉都削下来。自己操刀。她厨艺是相当了得的。这些肉有的新鲜送到厨房,有的自己晾在院子里,抹了盐,晾干,慢慢儿拿出来用。跟其他肉也没什么区别。干久了的伙计是怀疑此肉来路不正,然而最多当是毒死了人家的狗、又或哪帮偷儿偷了人家的猪来销赃。开饭馆儿么!谁还没门路拉几车脏肉坏调料?反正是给客人吃,不是给他们自己吃。伙计们不来研究这个。

    剩下的骨架子比较为难:这玩艺儿上头最容易看出破绽。人骨,和其他禽兽骨,毕竟差得太多。

    嗳嗳只好把骨头拆开、洗涮干净后,悄悄儿的晒干,像收藏金银一样收藏起来。

    反正她的男人不多,箱子则不小,还能收藏好几年哪!实在塞不下了,把陈骨丢到乱葬岗去,估计人家也不会发现。

    反正黄狼岗的守墓人被春汛冲走之后,方圆千里内,估计都没有那样整洁的乱葬岗了。多一把陈骨、少一把陈骨,连野狼野狗都不会关心,更别说人。

    可是瘦男人怎么会发现嗳嗳的破绽呢?

    面对别人惊讶、崇拜的询问,他只是简洁道:“我是干这行的。”

    是啊!当地官员也见识过赏金猎人的手段,可问题是——这桩案子上,没赏金啊?

    官府自己都不知道眼皮底下有这么恐怖的黑店,怎么能事先悬出赏银呢?

    “不,你们有。”瘦男人脸上,终于浮现出了微笑。

    他拿出珍藏的老羊皮卷。

    上面是寻人启事。

    某城某邑,兹有某人,出外行商之后久久不归,家属悬银。能把人带回来的,赠银六百两;通报确切行踪的,赠银一百七十两。

    这种寻人启事都不是官方出银,是家属委托了官方,像贴通缉令一样的贴。家属在贴出通缉令时,已经把银两存在当地官府,这样一来,就可以像抓通缉犯的悬赏一样,不管哪里把人抓到,当地有资格的官府验收合格之后,就可以直接发放赏银,省得抓人的非得跑到发通告的那个地点,跟犯人一起被盘审过,才能拿到一点儿可怜的银子。

    曾经有人提出:如果哪里抓到,哪里就能验人、发银,如果那儿正巧官员本事不够、见识不够,甚至跟赏金猎人勾结,先把赏银发掉了,回头才发现抓的人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如何是好?

    当时安城还是狐君在相位,提出的主张是:各地通付的制度,当然有可能被人骗走赏银。然而非回原籍地不可,仍然会有骗赏的情况发生。而且更重要的是——

    悬赏的核心问题在哪里?

    到底核心是为了省钱,还是为了抓人?

    如果核心是要省钱,那再简单不过!根本不要发赏格,抓到人的仅进行口头奖励、精神表彰,省了赏钱,也不用回原籍验收了,还省路费。可这样一来,还有人肯积极帮忙抓通缉犯吗?

    如果核心是为了抓到人,那么,不妨学一学“千金市骨”的精神:在那故事里,为了买一匹千里马,连死马骨头都肯花千金去交换,那么人们口耳相传、也就踊跃把真正的千里马找来了。

    所以为了更好的缉拿到案犯,自己的衙役已经不中用了,只能告赏格请民间的英雄帮忙,还不能对英雄们多些尊重、多行些方便吗?

    再说,所谓各地通付赏银,也不是什么小官小吏都能作主把钱掏出去,前提是一邑邑守、及邑守授权的下一等官员,这些人有权验收,并当场支付。如果这些人都“本事不够”、“见识不广”,以至于给国库损失的钱,远远大于捉回案犯得到的稳定收益。那么,全城应该赶紧儿的整顿吏治、求贤用良了!这才是生死交关。还顾得上讨论什么提交犯人由这一邑抑或另一邑验收的问题?

    ——因为狐君如此主张,这制度最终推行下去,且为各城所仿效。到如今,各城的一级通缉令,以及一级民间委托单,都可由各城当地验收支付。

    通缉令的级别且不说,自然是此犯罪大恶极、流窜地域广、难捉得很、捉到了也好验得很,这才十二城联力捉拿,甚至有数城一起出悬赏的。这就够得上一级。

    民间的委托单么,当地的官府先要跟他们说好:所谓一级么,你肯花特别大笔的钱,把外地的张贴费用都掏了,而且要答应承担后果,万一外地的官员验收完了,也发放了赏金,你回头非说人家交的不合格,这赏银可是不退的。

    民间的人们一想:听起来太危险,又不够划算,就退而求其次。若真的很有钱、又很在乎这事儿的,就买上了一级,各城也能帮着看看,兑付却还要回本城。

    一级的委托少,每当张贴出来,大家伙儿如苍蝇见血,紧盯着哪!

    瘦男人是专业人士,他知道,宁为鸡头,不为牛后。与其在一级里跟人抢馒馒渣,不如在二级里淘鸡汤喝。

    他这次有备而来的二级委托单,是与本地相邻的未城,一个还算挺富裕的家里,找自己的独苗儿。找到之后,当地的官员协助验证,开个初步的验证单,将相关的人与物,都送到未城,路费由委托人承担。费用由委托人当地官员确认后支付。

    黑旅馆当地的官员一愣:本案中有那独苗儿吗?

    难道嗳嗳是男扮女装?

    抑或未城富家以独养女儿为独苗?

    又或者……

    哎哟!第三个“或者”,可是大大的不妙。当地官员心里很不好受。

    瘦男人神情凝重的取出一件东西:“此物是我在她母女的柜子里搜得来。”

    原来嗳嗳不但留下人骨,还留下了别的一些纪念品。

    不枉瘦男人翻箱倒柜,除却搜出人骨罪证之外,还搜出一个——

    胡桃。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