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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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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将要举行婚礼的庄园正是更名为,标着名字的牌子重新雕刻,立在白蔷薇园外。现在依旧是隆冬,所有的鲜花与绿色植物全部养殖在钢化玻璃搭建的house里面,甚至连靠近居住地主楼这边的泳池都架上了钢化玻璃。

    外面白雪皑皑,里面温暖如春。

    勋世奉在游泳,我没有陪他,而是在卧室&书房整理书柜。

    既然勋先生准备婚礼之后就搬到这里居住,max大叔、mary还有我就需要把这里准备出来,asap。

    我给了max大叔一张书单,里面是我想要订的书籍,全部都是现在市面上可以买得到的书籍,很杂,主要的书目只有中文与英文两种语言的,目前,我只能阅读这两种语言写成的树,其他不成。我的书目从文学历史与艺术、人物传记、二战风云、到机械构造,信息系统,it技术,金融,航空,外加长篇漫画,各类小说,少数几本一些法语、德语的入门教程,等等,杂乱到好像一个图书市场。当然,这里并不是我全部想要的东西,勋先生这里的图书馆本来已经很壮观了,我摆放的这些不过是睡前一些零散小食,给自己多一些小趣味罢啦。

    勋世奉推开屋门,他披着浴袍,手中拿着一块宽大的毛巾,一边走一边擦头发上的水珠。

    “我以为你会继续阅读那些花花绿绿封皮的读物。”他说,“看来,是不一样了。”

    我翻看一本关于英国二战期间的剑桥学生与苏联共|产|主|义之间的恩怨纠葛的小说,听他这么来了一句,我点头,“嗯,我长大了。”

    他去洗澡,完了之后,换上衬衣长裤。

    衬衣的领口都没有扎起来,剩下3、4个扣子,所以,稍微敞开的衣服遮挡不住他的喉结、锁骨还有胸膛上坚劲的肌肉……外面阳光太好,因为整个满是封冻的冰雪,于是,这样的阳光照在雪上,就显得更加刺目。

    巨大的书柜抵住了整整一面墙,顶天立地的,却挡不住阳光。

    光线刚好照在勋世奉的鼻梁上,眼珠隐蔽在光线中,颜色变得很淡,好像上古年代永不消融的冰川的颜色,并且,过于强烈的白光让他的皮肤更白,白的像透明一样,像一张上等的宣纸,这样,他鼻梁上的纤细的血管就隐约可见,淡淡的青色,——蓝血。

    我,“你不太符合现在美国对于富豪的审美要求。”

    他修长的手指随意拿起来一本书,是中文的,钱钟书先生的,他看不明白,微微皱起眉。

    “什么?”他随意搭话。

    我,“北美当代权贵应该是个子高,消瘦,但是皮肤的颜色应该深,好像小麦的颜色,这样显得他们可以主宰自己的时间,在大家都为了生计而工作的时候,这些人有钱,并且最为奢侈的是,他们还有时间可以去棕榈滩,去太平洋私人岛屿,去任何他们想要去的地方享受阳光沙滩,还有海浪。”

    勋世奉没有说话,他抬起头,看着我。

    我,“不过,我喜欢你这个样子。”

    他忽然低头,亲了一下我面颊,进而继续,……我们的嘴唇贴合在一起,他把我涂抹在嘴唇上的鲜红色的口红尽数吃掉,他的嘴唇边缘上沾上了一抹猩红。

    ——忽然,很想做|爱。

    我握住他的手,抬高,放在我的腰间,他用双臂环住我,很轻易把我托住,轻轻举起来,抵在书柜上,后背虽然被这些木格隔住,但是我不太在意,只是双手压住他的肩膀。

    ……

    火,燃烧起来很快,烈烈的把一切焚毁,最终,只剩下一些灰烬。

    额头上有汗珠,顺着我面颊滑下,在腮边滴落。

    被他抱着有些高,正好可以低头,在他的鼻尖轻轻亲了一口,他的鼻尖留下了一点红色的印记。

    ……

    勋老夫人到了。

    我们住在长岛的时候,勋老夫人还有佘太君都照顾的很周全,今天他们过来这边住,并且还是为了我们婚礼的事情,我当然也要让她们在这里住的很舒服才好。勋老夫人腿脚不太舒服,老年人即使生活在锦衣玉食的家族中,年纪长了,还是会有一些这样那样的不舒服。

    她们的房间在左翼,窗户外面就是红松林,这个房间很好,外面还有一个大露台,如果老夫人不想下楼活动,就可以直接在这里动弹动弹,从这里凭栏远眺,可以看见一望无际的天空、草,青山还有远处的河谷。

    我们坐在露台的椅子上,我端着下午茶过来,与她聊一会儿。

    我听见她对我说,“这的园子是老爷子给老四的,他一到勋家就在这里住。那个时候不比现在,老四刚回来,还不会说中文,居住的地方离开长岛远一些,心情会好一些。老四在普林斯顿毕业之后,老爷子就把园子给他了,我本来以为他读完phd就回勋家,结果他去了西岸,几年后,他再回东岸的时候,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

    我给她倒了一点红茶,金色的茶漏横在杯子正中央,上面有几根撇不净的茶叶。

    勋老夫人,“这是,祁门红茶?”

    我,“对。”

    她,“我以为老四这里,只有大吉岭或者是伯爵。”

    我,“最近他喜欢喝中国茶,所以,祁门红茶与云南滇红都有,甚至还让人从国内带了一些乌龙茶过来,他能喝的进去的是大红袍,他说,口味像咖啡。”

    “你呢,你喜欢喝什么?”

    “我?”我把茶漏拿走,自己从三层点心塔上拿了一小块精雕细琢的驴打滚(别问我这只可爱的驴打滚是怎么爬上点心塔的,我也不知道),“什么都可以,我也喜欢喝乌龙茶,有些时候喜欢喝绿茶。”

    “我也喜欢喝绿茶。”勋老夫人端起来杯子,“味道清苦。”

    一时之间,我吃点心,她喝茶,无话,周围很安静,只有风吹动森林的声音。

    “按照康斯坦丁的惯例,我以为老四会把你的照片放大,做的很奢华,放在媒体上,而他自己的头像照例很模糊。但是,这次在华尔街日报上的婚照却出乎我的意料。”勋老夫人放下茶杯,“他像是一个守财奴一样把你藏起来,让你对外公布的照片模糊到了极点。”

    我,“我是演员,我的照片在网络上随处可见。”

    勋老夫人,“所以才说,他这点做的,实在有些欲盖弥彰。不过……”

    她像是想到了什么,没有端着茶杯的手空着,而她的右手似乎无意识的抚摸着自己的左手,那里却没有戒指。那里应该是曾经佩戴了许久戒指的地方,但是,随着勋老先生的离世,老夫人就把戒指摘了下去,所以,现在她左手无名指的地方,只留下一道浅色的痕迹。

    她,“这点,老四与他爷爷很像。

    他们爷俩很像,连喜欢吃的口味都像。老爷子也喜欢吃牛肉,只是不吃牛排,而是要把牛肉炖好,陪着米饭吃。饭前要喝汤,他手指长,拿筷子的地方也远,老辈子人算过一卦,说这样拿筷子的人以后离家远,这可不就是嘛。当时从北平走的,一晃,就过去这么多年了。

    老四从小在这里长大,他妈妈又是白人,他的口味自然西化,但是很多东西,归根结底都是一样的。”

    我就是靠在沙发的靠背上,听着她说话,而她似乎不想再说了,就是安静的坐着,我们这样对坐,像是在想什么,又好像什么都没有想。

    良久,勋老夫人忽然一笑,像一个老妇人一样,说起一件八卦,“你还记得三叔公嘛,就是过年的时候给你一个大红包的那位。”

    我记得他!那位老人家耳聋眼花,身边是一个如花似玉,丰乳肥臀的年轻美女,他一见面就给我塞红包,还连连问我:——“身体这么弱,能给老四生儿子吗?”

    我,“记得。”

    勋老夫人,“他老人家90整寿,也要续弦了。”

    我,“我见过那位长辈的人,是一位很美丽的年轻女人。”

    勋老夫人摇头,“不是,你没见过三叔公新娶的女人,这位今年刚满17岁,是大学生。三叔公当年从内地出来的时候带了很多黄金,那个时候他不想做别的生意,就想做教育,投资很多大学,现在一些有名望的学校都有他的股份。那个姑娘考奖学金的时候认识的三叔公,据说长的单细苗条,适合穿软丝的旗袍,三叔公一看就相中了,我以为这事不成,结果,那个姑娘也愿意,这到是一件好事。”

    我只是关心一件事情,“老夫人,以后我见到那位17岁的三叔公的新娘子,我怎么称呼她?”

    勋老夫人,“她好像叫做tracywu,你叫她tracy就好。”

    我,“不用称呼,类似三叔奶奶什么的?”

    勋老夫人,“按理说,tracy是明媒正娶的,虽然年轻,但是辈分在那里放着,但是……”

    我又问,“arthur也这样称呼她吗?”

    “不。”勋老夫人摇头,“老四好像连三叔公也不太记得。他虽然很聪明,但是对于亲戚之间的关系网,似乎总也记不清楚。当然,应该还是他不上心,不想弄清楚。但是,他可以,你不可以。三叔公对人不错,每次都给你包红包,以后要是他新添了儿女,你也记得要给回礼。”

    我点头,“记下了。”

    “四少!”

    一直在外面给勋老夫人收拾衣服与珠宝的佘太君有些意外,声音高了一些。

    我回头,发现勋世奉过来了。

    他径直走到我身边,很自然低头,亲吻我的嘴唇。

    kiss结束,我用手指给他抹了一下嘴唇,清理掉口红的印记,然后我再递给他一块放着草莓碎片的司康饼,他吃了。

    这时,他才对着勋老夫人说了一句,“您来了,住这里可以吗?”

    勋老夫人忽然有开玩笑的心情,说了一句,“如果我说住的不习惯,你会在意吗?”

    “不。不在意。”勋世奉侧身坐在我沙发的扶手上,对着勋老夫人说了一句,“不过,我会尽力缩短您在这里停留的时间,让您回到长岛,asap。”

    勋老夫人,“……”

    我,“老夫人,这是一句好话,他是说,让您……”

    勋老夫人扶额,另外一只手一摆,“我听得懂,你不用再解释了。”